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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赔的恶性肿瘤有六大类

  细心的人们在购买保险时,打开任何一款重疾险产品的条款,你都可以看到,重大疾病定义的第一条,是这样的: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简单解释一下:

  1、原位癌

  原位癌通俗来讲是上皮的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因此,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这类癌症,保险公司不理陪!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还未扩散的癌症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除外原因:因为原位癌还未扩散,只是身体某个局部器官或组织发生病变,不属于恶性肿瘤的范畴。但将原位癌排除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外,广大消费者是持争议态度的。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除外原因:程度较轻、进展缓慢的惰性肿瘤,患者通常保持无症状达数月至数年,一般不需要治疗。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除外原因:源于淋巴细胞的一种癌变。目前,化疗、放疗和骨髓移植在霍奇金淋巴瘤治疗上的应用,使它已经成为可以治愈的肿瘤。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除外原因:具有恶性程度低,发展缓慢,容易发现及方便活检的特点,容易作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故预后良好。在我国发病率很低。(阳光普照木有雾霾保护的帝国主义貌似皮肤癌很盛行,金刚狼的扮演者老帅哥--名字记不起来了,就得了鼻子的皮肤癌)

  5、T N 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除外原因:T指原发肿瘤、N指区域淋巴结、M指远处转移,故本分期为前期原发肿瘤,无转移。

  上方列出的这几种癌症,病情不严重,预后良好,有的甚至能治愈。也就不符合重大疾病“病情严重,对身体及家庭有重大影响”的定义。所以,除外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不是说这些癌症易治愈、不严重,就掉以轻心。一旦扩散,后果可就不容乐观了!

  建议:每年去医院做1-2次体检,早日发现身体异样,防患未然。平时多注意饮食,多锻炼身体,增强免疫力。还有一点不要忘了,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份重疾险,给家庭提供一道最具安全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