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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处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顾名思义就是孕妇本身就有先天性或者是后天的一些心脏病,在怀孕的时候有可能会显现出来。但是并不是每个心脏病的女性都是不能怀孕的,这要视心脏病的严重程度来判定。那么妊娠合并心脏病要怎么处理呢?

  (1)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应在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妊娠超过12周时,应密切监护,积极防治心力衰竭,度过妊娠与分娩。定期产前检查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在妊娠20周前,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在妊娠20周后,尤其是32周后,发生心力衰竭的几率增加,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发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应立即住院。孕期经过顺利也应提前住院待产。

  (2)防治心力衰竭:保证充分休息,每日至少10小时睡眠。避免过劳及情绪激动。限制体重过度增长,整个孕期不超过12KG为宜。保证合理的高蛋白、高维生素和铁剂的补充。及时治疗心力衰竭。不主张预防性应用洋地黄,早期心力衰竭给予作用和排泄较快的制剂,如地高辛0.25MG,每日2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口服,2~3日后可根据临床效果改为每日1次,不主张用饱和量,以备心力衰竭加重时抢救用药,病情好转即停药。

  妊娠晚期发生心力衰竭,原则是待心力衰竭控制后再行产科处理,应放宽剖宫产指征。

  心脏是我们人类包括所有的动物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器官,因为它的跳动程度是可以直接判定一个人的或者是动物的生死的。所以妊娠合并心脏病对于孕妇来说威胁是非常大的,如果是不能怀孕的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话,一定要在可以控制的时间内做人工流产,这样对于孕妇自己来说也是最为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