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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的定义和病因有哪些?

  骨折,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症状是剧痛,治疗方法往往是打上石膏板,静等骨骼痊愈,有一部分会留下后遗症。那么,骨折的病因都有哪些呢?除了暴力外,还有积累性劳损,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许多人正是因为劳损引起了骨折。

  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病因: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预防骨折,首先要防止暴力,就是直接暴力和间接暴力,走在路上要小心,避免与车辆相撞,轻易不要从高处跳下来逞强,因为有可能引发骨折,还有就是要防止积累性劳损,体力劳动时,注意劳逸结合,工作强度大,就尽量让身体多休息,这样才好预防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