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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的治疗简介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在社会上的肺结核患者为数不少,虽然该疾病会严重影响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并不说明这种疾病是绝症。如今的肺结核病患,绝大多数都能够在专业的慢性病医院的治疗下得到康复。由于我们的大气也含有肺结核的病菌,因此有必要让大家了解这种疾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受累形成肺结核(pulrnonary tuberculosis)最为常见。排菌患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人体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起临床发病。本病的基本病理特征为渗出、干酪样坏死及其他增殖性组织反应,可形成空洞。若能及时诊断,并予合理治疗,大多可获临床痊愈。肺结核外科治疗最常用的手术方法仍是肺切除术,它是消灭慢性传染病源,预防复发和治疗各种严重并发症的有效手段。

  肺结核的治疗有几个原则:

  一、早期:对任何疾病都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特别对结核病一定要早诊断、早治疗、早期治疗以免组织破坏,造成修复困难,肺结核早期、肺泡内有炎症细胞浸润和纤维素渗出,肺泡结构尚保持完整、可逆性大。同时细菌繁殖旺盛,体内吞噬细胞活跃,抗痨药物对代谢活跃生长繁殖,旺盛的细菌最能发挥抑制和杀灭作用。早期治疗可利于病变吸收消散不留痕迹。如不及时治疗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导致不治愈,一害自己,二害周围人。

  二、联合:无论初治还是复治患者均要联合用药、临床上治疗失败的原因往往是单一用药造成难治病人。联合用药必须要联合二种或二种以上得药物治疗,这样可避免或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又能提高杀菌效果。既有细胞内杀菌药物又有细胞外杀菌药物,又有适合酸性环境内的杀菌药,从而使化疗方案取得最佳疗效。并能缩短疗程,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浪费。

  三、适量:药物对任何疾病治疗都必须有一个适当的剂量。这样才能达到治疗的目的,又不给人体带来毒付作用,几乎所有的抗结核药物都有毒付作用,如剂量过大,血液的药物浓度过高,对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特别对肝肺可产生毒付反应,剂量不足,血液浓度过低,达不到折菌、杀菌的目的、易产生耐药性。所以一定要采用适当的剂量,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用药。

  四、规律:一定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规律用药,因为结核菌是一种分裂周期长,生长繁殖缓慢杀灭困难大的顽固细菌。在治疗上必须规律用药,如果用药不当,症状缓解就停停用,必然导致耐药的发生,造成治疗失败。日后治疗更加困难,对规律用药必须做到一丝不苟,一顿不漏,决不可自以为是。

  五、全程:所谓全程用药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判定化疗方案,完成化疗方案所需要的时间,一个疗程三个月。全疗程一年或一年半。短化不少于6个月或10个月。

  特别要注意的是,肺结核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门在外最好带上口罩,避免感染他人。在公共场所活动时不要随地吐痰,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