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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食物中毒相信大家都知道,但是在诊断的时候我们需要留下什么以便给医生判断具体病因呢?相信大家都是不清楚的,而已没有可以去了解,那么接下来的内容就为大家详细讲解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食物中毒诊断基础在食物中毒调查所占有的资料,把这些资料进行整理,用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分析,结合各类各种食物中毒的特点进行综合判断。

  (1)与进食的关系: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发病,发病者均是食用者,停止食用该种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

  (2)食物中毒特征性的临床表现:发病急剧,潜伏期短,病程亦较短,同一起食物中毒的病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同时发病,很快形成发病高峰、相同的潜伏期,并且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或相同),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直接传染,其发病曲线没有尾峰。

  (3)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资料:从不同病人和中毒食品中检出相同的病原,但由于报告的延误可造成采样不及时或采不到剩余中毒食品或者病人已用过药,或其他原因未能得到检验资料的阳性结果,通过流行病学的分析,可判定为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

  对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的分析报告至关重要,该报告必须满足食物中毒流行病学特征性的要求,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

  以上内容为大家讲解的就是食物中毒的诊断依据了,相信大家也有了更深的了解,专家指出食物中毒的治疗中患者提供的信息很重要,所以对于不明食物的中毒一定要通过专业的人士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