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

盐酸氢亚胺

  盐酸氢亚胺是国家管制的第一类化学品,采购、销售、使用均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盐酸氢亚氨属于易制毒化学品,其本身的毒性并不大,但是用盐酸氢亚胺制作的四氟乙烯所发生的裂解气,毒性较大,可引起中毒。盐酸氢亚氨在临床上一般不直接用药,主要用作医药中间体,最终的合成产物成为医用k粉。

  用途

  注意事项:

  附:《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达到下列数量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二)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三)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四)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超过前款所列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大”。

  参见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即时使用。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它: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三、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本品在空气中久置,会发生变质,应注意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