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草乌的注意事项
草乌又名“断肠草”,其含有的乌头碱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草乌具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可作外敷药,但最好不要服用。草乌中含有多种生物碱,其中酯性乌头碱毒性最大,对心血管、神经、泌尿系统会造成危害,严重时可导致心律失常、休克、呼吸麻痹,甚至死亡。
食用草乌中毒病死率高,须忌食酸、冷、甜食品,更忌豆类食品,吃完后不能喝凉水,不能迎风。食用后如果出现口、舌、唇发麻,脸及皮肤发痒或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症状,要及时催吐并立即到医院救治。
乌头生用毒性极大,而炮制后乌头碱被水解而毒性降低。煎煮的时间越长,毒性就越小,如连续煮4小时以上,双脂性生物碱水解则近乎于无毒。因此,草乌头一般是用炮制品且要先煎,用量也不宜过多。现行中国药典法定用量为3-6克。现在临床上用的多是乌头类药物的炮制品,而炮制的主要目的就是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保证用药安全,一般来说,经过炮制的药物,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较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