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
欧洲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防治指南(2010)指出:产前单疗程应用激素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有预防作用,但重复应用激素的潜在益处以及远期安全性仍不明确;许多涉及出生时稳定早产儿病情的临床处理没有循证医学证据,包括用氧及积极的正压通气,甚至有时可能对患儿有害;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在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管理中至关重要,但是对不同胎龄早产儿选择最优制剂、最适剂量及最佳使用时间尚不清楚;机械通气这一呼吸支持形式可以挽救患儿的生命,但却容易引起肺损伤,治疗策略应该尽可能使用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或鼻腔通气,尽量避免机械通气;为使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获得最佳预后,必须给予良好的支持性治疗,包括维持正常的体温、恰当的体液疗法、良好的营养支持、处理动脉导管开放,以及循环支持维持适当的组织灌注。
一般治疗
1、保温:放置在自控式暖箱内或辐射式抢救台上,保持皮肤温度在36.5℃。
2、监测: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和血气。
3、保证液体和营养供给:第1天5%或10%葡萄糖液65—75ml/(kg.d)以后逐渐增加到120—150ml/(kg.d)并补充电解质,病情好转后改为经口喂养,热能不足使辅以部分静脉营养。
4、纠正酸中毒。
5、关闭动脉导管:应严格限制入液量,并给予利尿剂,如仍不关闭者,可静脉注射消炎痛、剂量为每次0.2mg/kg,首次用药后12、36小时做各用1次、共3次。其机理为:前列腺素E是胎儿及生后初期维持动脉导管开放的重要物质,而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消炎痛)可减少前列腺素E的合成。有助于导管关闭。用要五无效时可考虑手术结扎。
6、抗生素:根据肺内继发感染的病原菌(细菌培养和药敏)应用相应抗生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