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疹的病因有哪些?
患有药疹的患者是很多的,生活中掌握了药疹的症状才能及时的发现疾病,掌握好它的病因才行,对于药疹的病因我们要认真的学习才行,请看看药疹的病因有哪些吧,希望下面的介绍能给您带来帮助。
按照WHO国际药物监测合作中心的规定,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或功能恢复期,所用药物在正常用量情况下引起的一种有害且非预期的反应。由用药不当所引起的反应,如用错药物及剂量、滥用药物、自杀性过量服药等不包括在内。我国所制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草案)中明确规定不良反应的具体范围为:①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不良反应;②新药投产使用后所发生的各种不良反应;③疑为药品所引致的畸形、突变、癌变;④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⑤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⑥疑为药品间互相作用导致的不良反应;⑦其他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药疹(drug eruption)则是主要发生在皮肤及(或)黏膜上的药物不良反应,故亦称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或称为皮肤药物反应(cutaneous drug reactions,CDR),即药物通过内服、注射、吸入、灌肠、栓剂使用,甚至通过破损皮肤等途径进入人体后,在皮肤粘膜上引起的炎症性皮疹,严重者尚可累及机体的其他系统。据统计,药疹占ADR的1/4-1/3,新加坡卫生部药物警戒权威机构统计2003年药疹占ADR中46﹪。药物不良反应由来已久,但在20世纪后期以来,医药学高度发达,表现得更为突出。不但发病率逐渐增多,新型的药物反应也在不断的出现。因此,ADR是一类不断发展的疾病,需要我们更多的去认识。
皮肤是ADR中最常累及的器官,药疹在ADR中最为常见,波士顿药物监测协作组在37000名住院患者中统计医院常用药物的药疹发生率为2%。Hunziker等(1997)报告了瑞士3家医院1974-1993年20年中药疹患者数,在48005住院患者中有1317人(2.7%)发生过药疹。最常见的致病药物为青霉素及磺胺类,最常见的反应类型为斑丘疹形皮疹(91.2%)及荨麻疹形皮疹,与上述波士顿调查结果相似。而在法国,一项大规模研究报告在住院病人中,药疹发病率约0.5﹪,外科病人中则为0.01﹪。但仅有约55﹪患者可确定药疹的发生与一种特别的药物有关。在临床表现中,主要为单纯的发疹型(75-95﹪)及荨麻疹型(5-6﹪)。
严重的药疹比较少见,Roujeau等(1990)及Schof等(1991)分别报告了在法国和德国所作的5年基于人口调查的回顾性研究,表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oxic epidermal necrolysis,TEN)发生率在法国为1.2/100万,在德国为0.93/100万。Rzany等(1996)通过前瞻性研究,发现Stevens-Johnson综合症(SJS)、TEN、SJS/TEN重叠)发生率在德国为1.53/100万。Chan等(1990)报告了美国部分城市1972—1986年严重药疹发生率,在20~64岁组为1.8/100万,而20及65岁组则分别为7/100万及9/100万,最常见的致病药物为苯巴比妥、呋喃妥英、复方磺胺甲恶唑、氨苄西林及羟氨苄西林等。
上海市几所大医院皮肤科协作先后对1949-1954年的20万、1955-1958年的28万及1982-1986年的38万门诊初诊患者皮肤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其中药疹在初诊患者中的比数分别占0.5%、1.2%及2.37%。
掌握了药疹的病因,我们才会有健康的未来,我们不管是用任何的药物,都要按照医生的嘱咐去使用,一旦患上了药疹的疾病就会给生命带来威胁,我们一定不要胡乱的使用药物,希望在生活中大家多加注意,祝大家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