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工厂车间工作,如果因为噪声太大而使听力受到损害,可以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并依此可以作为维权的根据。但是对于噪声聋职业病鉴定的标准,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数劳工都没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其实这个我国早已有明确法规规定相关职业病诊断的鉴定及其标准。
首先我们要了解到噪声聋职业病其实就是听觉在长时间内遭受噪声的影响而导致的感音性耳聋。这种职业病症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仍然会缓慢恢复,但是长期以往将会导致感音神经性聋则难以恢复。噪声职业病除对通常认为的对听觉造成损伤外,还会可造成各种头痛、失眠、高血压等其他不良后果。
在鉴定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最新的相关条款GBZ49-2007,噪音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可分为多个等级,按照听力程度并且参考年龄因素而定的,其中最轻的为10级,即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分贝(db),或者一耳大于56分贝(db)。其余详细的分级可以参考GBZ49-2007。诊断需要进行两次,若第一次测听结果已达到噪声聋水平,就需要再次复查,具体时间为脱离噪声环境后的一周。另外,在工作前就需要对员工进行体检听力是否正常,再进行职业病鉴定。员工在申请噪音聋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相关的申请书、健康损害证明、职业史证明等。
员工在平时有噪声环境下工作应该注意保护自己身体安全,在工作时要做好保护措施。对于超出规定工作时间应当拒接。如有需要则向有关部门反映。在听力受到损害时,应当到有关政府部门咨询,做好噪音聋职业病鉴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