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样肉芽肿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一)治疗
本病治疗至今尚无满意的方法。据报道,在病程早期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可获得一定疗效。用激素与免疫抑制剂联合治疗,较单用激素治疗效果好。这些药物的用法和剂量与韦格内肉芽肿相同。有人报告本病即使接受激素或免疫抑制剂治疗,也不能阻止其发展。多数学者认为当本病已出现肺内广泛性病变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病变时,即使进行充分的化疗,也难取得满意的疗效。这充分说明早期诊断与治疗本病的重要意义。
1982年Fauci用泼尼松(1mg/(kg·d),2个月后减量,持续2年余)及环磷酰胺[2mg/(kg·d),持续达37个月]治疗,使46%病人得到5年左右缓解。局限性病变可行放疗。G1型宜单用肾上腺皮质激素,G2或G3型可选用治疗ML的联合化疗方案,约半数患者可完全缓解。本病中丘疹和皮下结节可自然消退,更多见复发。全身性皮质激素和环磷酰胺治疗皮损有效。对某些难治性皮损可应用放射治疗。
1、内用治疗皮质类固醇激素适用于早期限局性病变即良性淋巴细胞性血管炎及肉芽肿,采用中量到大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激素可缓解病情,常用量泼尼松60~80mg/d。亦可应用免疫抑制剂治疗,早期联合应用环磷酰胺和皮质激素可使病情长期缓解。
2、放射治疗孤立性病灶可行小剂量放射治疗。
(二)预后
本病预后不良,大多在发病后2年死亡,平均存活11.3个月,死亡率达65%~90%,其中50%死于呼吸衰竭。约10%~50%病例发展为恶性淋巴瘤。本病预后与肺和肺外部位受累程度以及组织学分级相关。一般说来,预后与异型大细胞百分比成反比。一般可用由Lipford等设计出评价“血管中心性免疫增殖性损害(AIL)”计分系统来进行组织学分级。一级AIL相当于“良性淋巴细胞血管炎”,对苯丁酸氮芥治疗有效;二和三级AIL代表“血管中心性淋巴瘤”,其中二级AIL相当于“经典LG”或“混合淋巴细胞性和大淋巴细胞性血管中心性淋巴瘤”,三级AIL相当于“大淋巴细胞性血管中心性淋巴瘤”。直到最近,近2/3的二或三级血管中心性淋巴瘤在诊断一年内死亡。化疗的进展对预后略有改善。
多死于肺部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神经系统病变的发生与预后直接相关,一旦神经系统受累,其病死率高达80%以上。若在病程早期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治疗,则可使部分患者的症状获得较长期的缓解。有12%病人发展为恶性淋巴瘤。死亡率为60%,通常在出现症状14个月内死于泛发性肺部病变和继发感染。1/4患者可带病生存,中数生存期约2年。临床上肺部双侧病变、伴神经系统损害,病理上以不典型淋巴细胞为主者,预后均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