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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衰弱容易与哪些疾病混淆?

  需要与神经衰弱鉴别的疾病有:

  1、脑器质性和躯体疾病神经衰弱症状常见于各种脑器质性疾病,如脑动脉硬化、颅内占位病变、颅内感染、颅脑损伤后;各种急、慢性工业中毒;以及各种慢性躯体疾病,如肺结核、溃疡病、慢性肝炎、鼻窦炎、甲状腺及肾上腺疾病等。如果神经衰弱症状发生于上述疾病之后,则应诊断为上述相应的脑或躯体疾病。

  2、重性精神病神经衰弱症状可见于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等重性精神病的早期、病程中和缓解期。这类患者早期可有神经衰弱症状,往往不主动关心自己的健康,不积极要求治疗,并有相应的精神病性症状存在,可资鉴别。

  3、其他神经症性障碍神经衰弱症状也常见于焦虑障碍、恶劣心境、躯体化障碍、疑病症等。如果患者有这类疾病的典型症状,按等级制诊断原则,不再诊断为神经衰弱,而诊断为各种相应的疾病。

  这里需特别提到适应不良问题,尤其是大学生远离家乡、亲人,学习方法与中学不同,生活环境也不一样。特别在寄宿制学生中,对集体生活感到很不习惯,发生类似神经衰弱症状群,其实都是适应不良。以往对适应不良认识不足,颇多被诊断为神经衰弱。有些患者到处求医、服药,但效果不佳,而经心理治疗,短程心理分析,疗效显著。

  4、疲劳反应正常人在脑力或体力过度劳累之后,常会产生疲劳反应,出现头痛、头昏、嗜睡、精力不足、注意力不集中、失眠、或烦躁、易怒等症状。但这些症状历时短暂,引起疲劳的因素消除后,经过充分休息,即可迅速恢复常态;一般并不引起患者过分烦恼或不愉快的情感体验。如果工作负担已减轻,适当休息之后,上述症状仍持续存在,或时轻时重,迁延不愈,达3个月以上者,则应诊断为神经衰弱。在流行学调查时,除要求符合症状学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外,病程必须持续达3个月以上,对排除其他疾病是非常重要的。

  5、慢性疲劳综合征慢性疲劳综合征(chronicfatiguesyndrome)这是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entersforDiseaseControl,CDC)建议使用于一类病因未明,以慢性疲劳为特征的综合病征的名称。该综合征的诊断标准如下:

  主要标准:①新近起病的严重而虚弱性疲劳,持续至少6个月;②没有发现引起疲劳的内科或精神科疾病。

  次要标准:包括广泛的头痛,肌痛,关节痛,发热,咽痛,淋巴结痛,肌无力,活动后持久的疲劳,神经心理症状(如易激惹、健忘、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困难、抑郁等),睡眠障碍,突然发生的疲劳等。(要求至少有其中8项症状)。

  客观标准:包括低热(口表37.6~38.0℃或肛表37.9~38.8℃),非渗出性咽炎,颈前或腋下淋巴结长大、触痛。

  这类疾病被疑为Epstein-Barr病毒感染或免疫异常。由于有低热、咽痛及淋巴结长大等客观体征,因而与神经衰弱有别。

  由于神经衰弱的许多症状,颇多与焦虑障碍或抑郁性神经症或隐匿型抑郁症相似,在临床上应首先排除抑郁与焦虑性障碍,并从症状演变、治疗效果来判断,避免把神经衰弱当作“垃圾箱”。还要与精神分裂症的早期症状、颅脑外伤后综合征、适应不良及过度疲劳区别。过度疲劳引起疲乏无力、头昏脑涨、注意力不能集中等症状,经休息后即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