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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新生儿窒息是不是医疗事故,新生儿窒息的治疗方式有哪些

  一、如何判断新生儿窒息是不是医疗事故

  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

  2、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起诉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3、关于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关键看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

  三、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错误,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邮寄到我们医疗纠纷事务部给我看一下,我们会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护理、用药等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我们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六、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

  二、新生儿窒息的病因及临床表现

  病因

  1、出生前的原因

  (1)母体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先兆子痫、子痫、急性失血、严重贫血、心脏病、急性传染病、肺结核等。

  (2)子宫因素如子宫过度膨胀、痉挛和出血,影响胎盘血液循环。

  (3)胎盘因素如胎盘功能不全、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

  (4)脐带因素如脐带扭转、打结、绕颈、脱垂等。

  2、难产

  如骨盆狭窄、头盆不称、胎位异常、羊膜早破、助产术不顺利或处理不当以及应用麻醉、镇痛、催产药物不妥等。

  3、胎儿因素

  如新生儿呼吸道阻塞、颅内出血、肺发育不成熟以及严重的中枢神经系、心血管系畸形和膈疝等。

  新生儿窒息临床表现

  1、胎儿娩出后,面部与全身皮肤青紫色或皮肤苍白,口唇暗紫。

  2、呼吸浅表,不规律或无呼吸或仅有喘息样微弱呼吸。

  3、心跳规则,心率80~120次/分钟或心跳不规则,心率〈80次/分钟,且弱。

  4、对外界刺激有反应,肌肉张力好或对外界刺激无反应,肌肉张力松弛。

  5、喉反射存在或消失。

  三、新生儿窒息如何进行检查呢

  检查

  1、实验室检查

  (1)血气分析为最主要实验室检查。患儿呼吸治疗时必须测定动脉血氧分压(PaO2)、二氧化碳分压(PaCO2)和pH值。发病早期,PaO2<50mmHg,PaCO2>60mmHg,pH<7.20,BE<-5.0mmol/L,应考虑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代谢性酸中毒,经吸氧或辅助通气治疗无改善,可转为气道插管和呼吸机治疗,避免发生严重呼吸衰竭。一般在开始机械通气后1~3小时,以及随后2~3天的每12~24小时,需要检查动脉血气值,以判断病情转归和调节呼吸机参数,以保持合适的通气量和氧供。

  (2)血清电解质测定检测动脉血气、血糖、电解质、血尿素氮和肌酐等生化指标。根据病情需要还可选择性测血糖、血钠、钾、钙等。早期血糖正常或增高,当缺氧持续时,出现血糖下降。血游离脂肪酸增加,低钙血症。间接胆红素增高,血钠降低。

  (3)测定气道吸出液、或出生后早期胃液在肺不成熟的胎儿,如果L/S、PG、SP-A均很低,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R D S)的危险性非常高。测定气道吸出液、或出生后早期胃液的以上指标,也可以辅助判断RDS治疗效果及转归。也有研究应用显微镜微泡计数法,可有助于床旁快速判断RDS疾病程度和治疗效果。

  2、辅助检查

  (1)X线检查胸部X线可表现为边缘不清,大小不等的斑状阴影,有时可见部分或全部肺不张,灶性肺气肿,类似肺炎改变及胸腔可见积液等。

  (2)心电图检查P-R间期延长,QRS波增宽,波幅降低,T波升高,ST段下降。

  (3)头颅B超或CT能发现颅内出血的部位和范围。

  (4)羊膜镜检对宫内缺氧胎儿,可通过羊膜镜了解胎粪污染羊水的程度,或在胎头露出宫口时取胎儿头皮血进行血气分析,以估计宫内缺氧程度。

  四、新生儿窒息的治疗方式有哪些

  治疗

  新生儿窒息的复苏应由产、儿科医生共同协作进行。出生后应立即评价呼吸、心率、肤色来确定复苏措施。

  ABCDE复苏方案:①尽量吸净呼吸道黏液。②建立呼吸,增加通气。③维持正常循环,保证足够心搏出量。④药物治疗。⑤评价。前三项最为重要,其中吸净呼吸道黏液是根本,通气是关键。

  1、最初复苏步骤

  (1)保暖婴儿娩出后即置于远红外或其他方法预热的保暖台上。

  (2)减少散热温热干毛巾揩干头部及全身,减少散热。

  (3)摆好体位肩部以布卷垫高2~2.5cm,使颈部轻微伸仰。

  (4)在娩出后立即吸净口、咽、鼻黏液吸引时间不超过10秒,先吸口腔,再吸鼻腔黏液。

  (5)触觉刺激婴儿经上述处理后仍无呼吸,可采用拍打足底2次和摩擦婴儿背来促使呼吸出现。以上五个步骤要求在生后20秒钟内完成。

  2、通气复苏步骤

  婴儿经触觉刺激后,如出现正常呼吸,心率>100次,肤色红润或仅手足青紫者可予观察。如无自主呼吸、喘息和(或)心率100次,出现自主呼吸者可予以观察;心率在80~100次,有增快趋势者宜继续复苏器加压给氧;如心率不增快或<80次者,同时加胸外按压心脏3O秒,无好转则行气管插管术,同时给予1:10000肾上腺素静脉或气管内注人;如心率仍<100次,可根据病情酌情用纠酸、扩容剂,有休克症状者可给多巴胺或多巴酚丁胺;对其母在婴儿出生前6小时内曾用过麻醉药者,可用钠络酮静脉或气管内注人。

  3、复苏后观察监护

  监护主要内容为体温、呼吸、心率、血压、尿量、肤色和窒息所导致的神经系统症状;注意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大小便异常、感染和喂养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