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

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

  在日常的生活中,难免不会生病,可是有时候得了精神方面的疾病或者在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精神疾病的话,通常会采取精神病司法鉴定。精神病司法鉴定是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对各种诉讼参与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并对精神病人提出处理意见。那么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提申请。

  需要哪些材料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2、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3、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4、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5、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