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性胸膜炎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一)治疗
结核性胸膜炎的治疗包括一般治疗、抽取胸液和抗结核治疗。其化疗原则与化疗方法和活动性结核相同。
1、一般治疗体温38℃以上可卧床休息,一般患者可以适当起床活动。总的休息时间大约以体温恢复正常,胸液消失后仍须持续2~3个月。
2、胸腔穿刺抽液由于结核性胸膜炎胸液蛋白含量和纤维蛋白含量高,容易引起胸膜粘连,故原则上应尽快抽尽胸腔内积液,每周2~3次。首次抽液不要超过700ml,以后每次抽取量约1000ml,最多不要超过1500ml。如抽液过多、过快,可由于胸腔内压力骤降发生复张后肺水肿和循环衰竭。若出现头晕、出汗、面色苍白、脉搏细弱、四肢发冷、血压下降等反应,立即停止抽液,皮下注射0.5%肾上腺素0.5ml,同时静脉内注射地塞米松5~10mg,保留静脉输液导管,直至症状消失。如发生肺复张后肺水肿,应进行相应的抢救。胸腔抽液有以下作用:①减轻中毒症状,加速退热。②解除肺脏和心脏血管受压,改善呼吸及循环功能。③防止纤维蛋白沉着所致胸膜粘连肥厚。目前也有学者主张早期大量抽液或胸腔插管引流可减少胸膜增厚和胸膜粘连等并发症。
3、抗结核药物治疗一般采用链霉素(SM)、异烟肼(INH)和利福平(RFP)或链霉素(SM)异烟肼(INH)乙胺丁醇(EMB)联合治疗。链霉素(SM)0.75~1.0g/d,肌内注射,疗程2~3个月。异烟肼(INH)0.3g/d,顿服,利福平(RFP)0.45~0.6g/d,顿服,乙胺丁醇(EMB)0.75g/d,顿服,上述口服药物均连续服用1.0~1.5年。治疗过程必须注意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如听力的变化、视觉的变化和肝功能等,发生时应根据情况减量或停用。
结核性胸膜炎不主张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因为有许多副作用。当大量胸腔积液、吸收不满意或结核中毒症状严重时可用泼尼松30mg/d,至胸液明显减少或中毒症状减轻时每周减少5~10mg,一般4~6周停药。减药太快或用药时间太短,容易产生胸液或毒性症状的反跳。
胸腔内注射抗结核药物或皮质激素没有肯定意义。抗结核药物在胸液的浓度已经足够,胸腔内注射药物对胸液的吸收及预防胸膜增厚与不用药物者没有显著差异。
(二)预后
及时正确治疗预后多良好,如病程迁延常至胸膜粘连、包裹,造成营养不良等,影响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