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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处理原则有哪些

  呼吸是人体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的运动,如果没有了呼吸,生命就会戛然而止。在临床上,有一种呼吸重症疾病叫急性呼吸窘迫征,英文简称为ARDS,这种疾病起病迅速,治疗往往十分困难,所以患者的病死率一直居高不下。当发生急性呼吸窘迫征时,最为重要的就是采取对症治疗措施,减少病人的痛苦。那么急性呼吸窘迫征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呢?想必很多朋友不太了解,这里就来给大家详细说明。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主要表现为低氧血症,患者的氧分压多在50毫米汞柱以下,二氧化碳分压大于60毫米汞柱。大量的二氧化碳聚集在肺组织内,造成肺组织与外界换气困难,使病人出现急性呼吸衰竭。要处理本病,有以下几种原则:

  1、纠正缺氧。缺氧是患者的首要表现,急性缺氧会对身体各组织器官造成损伤,因此,在处理这类病人时,需要让病人吸入纯度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纯氧,并随时监测血氧饱和度,让氧分压保持在70毫米汞柱以上。

  2、防止肺泡萎缩。肺泡萎缩可导致低氧血症难以纠正,为了保证肺泡处于持续膨胀的状态,应积极采取呼吸末正压通气(即机械通气)的治疗策略。

  3、改善肺水肿。本病患者肺水肿程度较重,改善肺水肿可以大剂量使用利尿剂,限制患者入水量,减轻水肿程度。

  4、增加肺部的微循环。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

  5、治疗基础性原发疾病。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呢?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急诊科或者重症医学科处理起来非常棘手的一种呼吸系统危重症。本病主要以顽固性的低氧血症为主要表现。要想对疾病进行对症处理,需要掌握好以下原则:纠正顽固性的缺氧、防止肺泡萎缩、改善肺水肿、增加肺部的微循环、治疗基础性原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