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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青光眼的临床表现有哪些

  “青光眼”不仅是让病人痛苦的疾病,还是让医生头疼的眼部疾病。那么该疾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希望看完小编讲解的知识后,大家能够豁然开朗,并且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

  1、低眼压性青光眼:眼压在正常范围内,但眼底已发生严重的青光眼性眼稀薄损害,主要是因自身基础眼压很低,即使在一般正常人眼压范围内但对于此类患者而方,已经很高,西医机械的把眼压作为恒定青光眼的标准,所以此类青光眼直到失明,病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明的,西医对此病毫无办法,手术只会加快病情发展。

  2、恶性青光眼(亦称睫状环阻滞性闭角青光眼):实则还是一种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一般为青光眼术后一种并发症,临床特点是抗青光眼术后或缩瞳剂治疗后不但无效,反而视力全失或眼压更高,全身症状加重甚至于要摘除眼球才能缓解疼痛。一般发生于女性,主要是因长期使用缩瞳剂,在术后房水循环途径改变引起,因此后果极严重故称恶性青光眼。

  3、、分泌过多性青光眼:临床较少见,眼压高,但房水流畅系数正常,多发于40-60岁女性,多伴有神经性高血压病,如眼压不能控制,迟早导致失明。本病实则属于一种开角型青光眼,用缩瞳剂或术后病情反而加重。

  4、高眼压症:眼压超过正常范围但对病人没有造成眼底或全身损害,仅有10%的人发展为青光眼,发病机理同低眼压性青光眼相同。此类人应密切观察,定时复查,一旦有青光眼性损害应积极治疗。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保护好自己的眼睛自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可是很多人还是饱受着“青光眼”等眼部疾病的折磨,他们又该怎样去保护自己的眼睛呢?虽然小编所讲述的“青光眼的临床表现”不能消除他们的痛苦,但这些知识对他们还是有所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