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的诊断有什么标准呢
肝癌是一种非常多见的疾病,这种疾病的威胁是我们不能忽视的,很多人都因为疾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要治疗肝癌疾病,患者首先应该做出正确的诊断,进行专业的检查,才能够保证疾病的确诊。
一、如无其他肝癌证据,甲胎蛋白对流法阳性或放免法≥500微克/升持续1月以上,或放免法≥200微克/升持续2月以上,并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如谷丙转氨酸、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等异常)、生殖腺胚胎性肿瘤等,在肝癌的诊断标准中,这也是很重要的一种。
二、有肝癌临床表现,加上核素扫描、B超、CT、肝动脉造影、X线横膈征、酶学检查(如碱性磷酸酶、γ-谷胺酰转肽酶)等有3项肯定阳性并能排除继发性肝癌者,这也是肝癌的诊断标准的一个方面。
三、在肝癌的诊断标准中,有肝癌临床表现,加肯定的远处转移灶(如肺、骨、锁骨上淋巴结等)或肉眼可见的血性腹水中找到癌细胞。并能排除继发性肝癌者。应指出,甲胎蛋白阴性者符合上述临床肝癌的诊断标准,其诊断准确性仍难超过90%。
肝癌的诊断标准中需要AFP阳性还需排除假阳性、有占位性病变还需具有肝癌的特征,应该是准确的。作为肝癌的诊断标准,近年在临床工作中发现AFP阴性的病例不断增多,这一条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未能有AFP阳性这样一个有力的肝癌的诊断标准,所以在影像诊断方面应寻求更多的证据。或再增加其它肝癌标志物的诊断依据,不过其它肝癌标志物诊断的特异性不及AFP,所以要求至少有两种较为可靠的标志物阳性,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增加诊断的可靠性,在肝癌的诊断标准中,这是相当重要的。
肝癌的治疗方法有很多,虽然这种疾病是一种比较多见的疾病,但是还有很多人对于疾病不是特别了解。患上疾病之后,患者就要积极的进行治疗,不要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才能够有效的治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