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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骨肿瘤的治疗原则有哪些

  大多数恶性肿瘤都会生长在人体的某个部位,肿瘤细胞局部会生长失控,肆意侵袭邻近组织,但实际上是全身性疾病的局部表现。恶性肿瘤是由免疫功能低下、内分泌功能紊乱等全身性病理生理变化引起的,那么,恶性骨肿瘤的治疗原则有哪些呢?

  患恶性骨肿瘤后,除了局部病变的改变外,还会发生一系列的全身性改变。恶性骨肿瘤的治疗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该对骨髓源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一些恶性骨肿瘤可能需要截肢和关节截肢。

  2、一些肿瘤疾病如骨肉瘤可以用化疗来治疗,肿瘤端肢体切除远端再植。也就是说,肿瘤所在的整个肢体被切除,主经络通常被保留,然后远端被移植到近端肢体。或将下肢旋转180度,用踝关节替换膝关节,然后安装假体。

  3、肿块切除术,肿瘤及其周围正常组织可切除,剩余骨缺损可采用自体骨灭活再植、大骨移植及关节融合、人工关节置换、同种异体半关节移植或自体腓骨替代桡骨下段和肱骨上段的方法修复。

  目前,临床肿瘤学家往往将手术、放疗等局部治疗措施与以中医药为代表的化疗、免疫治疗和传统医学治疗等系统治疗措施相结合。在大多数癌细胞通过手术和放疗被去除后,剩余的可能转移到全身的癌细胞通过化疗和免疫疗法被消除。采用中药等措施缓解中毒症状,减少各种治疗的不良反应,并采用多种综合措施避免和减轻后遗症和并发症,大大提高和巩固了疗效。

  综上所述,仅治疗恶性肿瘤的局部病变而忽视全身治疗,对于控制恶性肿瘤患者的病情,尤其是预防复发和转移是不可行的。根据整体治疗与局部治疗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疾病的具体情况,制定综合治疗方案。许多肿瘤生长在人体的局部组织和器官中,因此必须进行局部靶向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