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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检查,如何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

  功能性消化不良(FD),即日常所说的消化不良,属于消化内科疾病的一种,从生理因素来讲,日常进食之后胃底容受舒张发生障碍、胃窦十二指肠运动协调紊乱或者是内脏高敏等都和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发病有关系,此外,心理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也会影响和加重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的临床表现,这种疾病没有传染性,但是严重的话会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功能性消化不良没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主要症状有上腹痛或上腹胀;早饱(指进食之后不久就会有饱胀感,导致进食量明显减少);早饱和上腹胀常常会伴随着嗳气,往往在胃排空明显延迟的患者身上发生,呕吐多为当餐的胃内容物;很多患者同时还会有失眠、焦虑、抑郁、头痛、注意力分散等精神性症状,而且这些症状在一部分的患者中多与“恐癌”心理有关系;在患病过程中症状也可能发生变化,起病大多缓慢,经年累月,持续性地发作或者反复性地发作,很多患者有饮食、精神等等诱发因素。

  功能性消化不良是一种排除性诊断疾病,在临床的实际工作当中,既要求不漏诊器质性疾病,又不应该无选择性地对每一位患者进行全面的实验室以及特殊检查。在全面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的基础上,应该首先判断患者有没有下列器质性疾病的“报警症状和体征”:四十五岁以上,近期出现了消化不良的症状,有贫血、呕血、消瘦、黑粪、吞咽困难、黄疸、腹部肿块等等,消化不良的症状进行性加重;对于有“报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必须进行彻底的检查直到找到生病的原因;对于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并且没有“报警症状和体征”的患者,可以选择血常规、尿常规、胃镜、腹部B超、粪隐血试验、血沉、肝功能试验等基本的检查,或者先给予经验性治疗二到四周进行观察治疗,对诊断可疑或者治疗无效的患者则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进一步的检查。

  功能性消化不良经过诊断和检查确诊之后,要进行对症治疗,遵循综合治疗和个体化治疗的原则,针对这种疾病,一般治疗是要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烟酒和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根据患者的不同特点给予一定的心理治疗,药物治疗分为抑制胃酸分泌药物、促胃肠动力药物、抗抑郁药物等。另外,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减轻精神压力、合理调整饮食结构、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等来预防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