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
醋酸甲羟孕酮分散片,适应症为用于不能手术,复发性或转移性激素依赖性肿瘤的姑息治疗或辅助治疗,如子宫内膜癌、肾癌、乳腺癌等。
本品服用须经医嘱。
子宫内膜癌及肾癌:每日0.2~0.4g(大约相当于1~2片);乳癌:每日0.4~0.8g(大约相当于2~3片);甚至每日高达1g(4片)。性激素疗法至少需要治疗8至10周才有反应。
和其它孕酮类药物相似,可能出现乳房痛、溢乳,闭经、子宫颈糜烂或子宫颈分泌改变以及男性乳房女性化。
精神方面:神经质、失眠、嗜眠、疲累、头晕。
皮肤与粘膜:过敏反应包括搔痒、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至全身性皮疹及无防御性反应等曾被报告,少数病例有痤疮,秃头或多毛之报告。
胃肠:恶心及消化不良,尤其会发生在较大剂量。
亦可能产生类似肾上腺皮质醇反应及高血钙反应,偶有阻塞性黄疸的报导。
对醋酸甲羟孕酮及本品其他任何成分过敏者,各种血栓栓塞性疾病(血栓性静脉炎、肺栓塞等),严重肝功能损害,因肿瘤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月经过多,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1、本品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药。
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注意有无高血压、水钠潴留、高血钙症状等,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
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的体液潴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
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若抑郁复发至严重程度需停止用药。
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的耐受性可以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因此,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即将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避免妊娠。妊娠或哺乳期妇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