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治疗注意什么
临床工作中,经常遇到有生育要求的女性甲亢患者,对于这样的患者,最佳的治疗方案是根治甲亢后再怀孕。但是有一部分患者执意拒绝手术,拒绝放射性碘治疗,只能用口服抗甲状腺药物控制甲亢,对于这样的患者治疗起来比较麻烦,且风险很高,
1、孕前风险告知
首先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口服抗甲状腺药物时怀孕,给孕妇及胎儿带来的不良影响及风险。
母亲的并发症包括:流产、早产、贫血、妊高症、胎盘早剥、充血性心力衰竭、甲亢危象、间接感染、Ⅰ型糖尿病等。
胎儿及新生儿的并发症包括:早产儿、死胎、死产、畸形、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小于胎龄儿、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胎儿和/或新生儿甲减、胎儿和/或新生儿甲亢等。
2、孕前控制甲亢及孕期监测
在怀孕前控制甲亢,所用药物剂量调整至最小。怀孕早期,口服丙基硫氧嘧啶(PTU),如果患者无明显肝功能受损及白细胞下降,也可以整个孕期都服用该药,或者在孕中期换用甲巰咪唑(MMI),以减少对肝脏的损伤。整个孕期,避免抗甲状腺药物(ATD)过度治疗,以免导致胎儿甲状腺肿及甲减。甲亢控制目标是孕妇血清FT4值接近或者轻度高于参考值上限,每2-6周监测1次。
同时监测TRAb,判断孕妇及胎儿的预后。妊娠24-28周时测定血清TRAb对评估妊娠结局是有帮助的。TRAb高于参考值上限3倍以上提示需要对胎儿进行密切随访。
3、产后监测及治疗方案调整
对于产后的患者应该在2周左右复查甲功及TRAb、TPOAb、TGAb。因为Graves病(GD)在妊娠早期可能加重,妊娠中、晚期可逐渐缓解,妊娠晚期有20-30%的患者可以停用ATD,而分娩后,GD症状常会加重。所以应该及时检查甲功,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如果服药1.5-2年,复查甲功正常,TRAb阴性,可考虑停药,以减少哺乳期药物对新生儿的影响。停药后继续严密观察产妇甲功及抗体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