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疗和预防梅毒
梅毒出现已经很多年了,而且世界范围内均有分布,是十分常见的性传染疾病。它可以通过性行为传播,并且除了对皮肤黏膜有损坏外,还可能累及内脏器官,因此我们必须对它给以巨大的关注。
梅毒依据传染途径的差异而分成获得梅毒和胎传梅毒,又依据其有无传染性而分成早期梅毒(即病期小于二年的一、二期梅毒)与晚期梅毒(即病期在二年以上的三期梅毒)。梅毒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较复杂,有该病可疑的必需去医院诊治,不可自作聪明,胡乱处理,也不可以乱投医,延误治疗而遗恨终生。
确诊后,治疗愈早愈好,治疗多采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或者长效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可以用四环素(8岁以下儿童和妊娠期禁用)或者红霉素。治疗剂量必需足够,疗程必需规则,对传染源及其性伴侣也要进行检查,如患梅毒则要同时治疗,治疗的时候禁止性/交,治疗后应按期随访观察。
病人经过足量、规则的治疗之后,还要进行一定时期的随访观察。
早期梅毒在治疗后第一年内每三月复查一回,之后每半年复查一回(包括临床和血清学检查),二至三年无复发可终止随访。如果有复发,要即用加倍剂量进行复治。
晚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在第一年每二月复查一回,第二年每六月复查一回,二至三年后要做一回脑脊液检查。
妊娠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要每月检查一回梅毒血清反应,分娩后按通常梅毒进行随访。
经过充分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宝宝,要观察到梅毒血清反应转为阴性为止,万一发现症状,要马上治疗。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宝宝,要考虑进行检查,并作治疗。
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要请专科大夫定期终生随访。梅毒通过性接触传播。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如接吻、哺乳、接触污染螺旋体的衣服、手巾、剃刀与餐具等也可以传染该病。另外,输入梅毒病人的血液或者手指在有外伤的情况下接触到螺旋体也有可能被感染。未经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一年内具有传染性,伴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渐渐减少,在感染后四年,通常无传染性,胎传梅毒通常发生在妊娠四至六个月后,病期超过四年的女性,尽管通过性接触通常已无传染性,但是妊娠时仍很有可能传给胎儿。
总而言之,通过上面的了解,这足以引起大家的注意,防止发生该病的关键是注意卫生,避免不洁性交和积极治疗梅毒孕妇。为了阻止它的传播,希望大家真正做到实处。祝大家更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