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用药禁忌有哪些
高血压患者的眼睛很容易患上青光眼。一旦出现高血压合并青光眼,患者需要及时用药控制病情,防止视神经遭受损害,导致患者永远无法修复眼睛受到的伤害。患者还需要了解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的用药禁忌,以免因为用药不当,加重病情。那么,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的用药禁忌有哪些?
1、禁用抗焦虑药
氯硝西泮、哈拉西泮、丁螺环酮、艾司唑仑、阿普唑仑等抗焦虑药物,高血压合并青光眼患者都不能够使用。因为这些药物会使睫状肌松弛,从而导致眼压升高,加重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的病情。
2、禁用抗震颤麻痹药
芒托品、苯海索、卡马特灵等抗震颤麻痹药,高血压合并青光眼患者也不能够使用。因为这些药物会通过中枢性抗多巴胺作用,使患者的眼压升高,从而加重患者眼睛的病情。
但是罗匹尼罗、叱贝地尔等新型药物,以及卡麦角林、培高利特、溴隐亭等麦角类药物,就没有这样的禁忌。如果患者需要使用抗震颤麻痹类药物来治疗身体的疾病,需要向医生详细说明自己的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病情,以方便医生开出合适的药方。
3、禁用抗胆碱药
这类药物有很多。阿托品、东食若碱、地泊溴铵、颠茄合剂、普鲁本辛等药物都属于抗胆碱药,高血压合并青光眼患者都不能够使用,否则会因为药物强烈的抗胆碱能神经作用,加重青光眼的病情。
高血压合并青光眼患者,需要识记上文介绍的用药禁忌。如果身体患上疾病,要向医生详细说明自身的病情,不要用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的禁忌药物,以免加重病情。当高血压合并青光眼的病情比较严重的时候,依靠药物无法有效控制,需要通过手术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