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致癌物的黑名单是怎样的_,我们对致癌食物的认识误区有哪些
一、致癌物质的主要分类是什么
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所将致癌物质分为四大类:
一类: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的物质或混合物,如黄麴毒素、*、石棉、六价铬、二恶英、甲醛、酒精饮料、烟草、槟榔以及加工肉类(2015年11月新增)。
二类A:对人体致癌的可能性较高的物质或混合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充分的致癌性证据。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而实验性的证据有限。如丙烯酰胺、无机铅化合物、氯霉素等。
二类B:对人体致癌的可能性较低的物质或混合物,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充分,对人体的致癌性的证据有限。用以归类相比二类A致癌可能性较低的物质。比如*、DDT、*、萘卫生球、镍金属、硝基苯、柴油燃料、汽油等。
三类:对人体致癌性尚未归类的物质或混合物,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或者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致癌性。如苯胺、苏丹红、*、二甲苯、糖精及其盐、安定、氧化铁、有机铅化合物、静电磁场、三聚氰胺、汞与其无机化合物等。
四类:对人体可能没有致癌性的物质,缺乏充足证据支持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如己内酰胺。
二、非遗传毒性致癌物具体有哪些
根据目前的试验证明不能与DNA发生反应的致癌物。
⑴促癌剂虽然促癌剂单独不致癌,却可促进亚致癌剂量的致癌物与机体接触启动后致癌,所以认为促癌作用是致癌作用的必要条件。TPA是二阶段小鼠皮肤癌诱发试验中的典型促癌剂,在体外多种细胞系统中有促癌作用。*对大鼠或小鼠的肝癌发生有促癌作用。色氨酸及其代谢产物和糖精对膀胱癌也有促癌作用。近年来广泛使用丁基羟甲苯(butylated hydroxy-toluene,BHT)作为诱发小鼠肺肿瘤的促癌剂,对肝细胞腺瘤和膀胱癌也有促癌作用。DDT、多卤联苯、氯丹、TCDD是肝癌促进剂。值得注意地是,可能是由于对代谢酶的诱导作用,解毒过程特别是结合反应增强,有些促癌剂当与启动剂同时摄入时,则可能减少肿瘤发生,如*、DDT和BHT等。但发现它们起助癌剂的作用。
⑵细胞毒物最老的理论认为慢性刺激可以致癌,目前认为导致细胞死亡的物质可引起代偿性增生,以致发生肿瘤。其确切机理尚不清楚,但可能涉及机体对环境有害因素致癌作用的易感性增高。一些氯代烃类促癌剂作用机理可能与细胞毒性作用有关。氮川三乙酸(nitrilotriacetic acid,NTA)可致大鼠和小鼠肾癌和膀胱癌,初步发现其作用机理是将血液中的锌带入肾小管超滤液,并被肾小管上皮重吸收。由于锌对这些细胞具有毒性,可造成损伤并导致细胞死亡,结果是引起增生和肾肿瘤形成。在尿液中NTA还与钙络合,使钙由肾盂和膀胱的移行上皮渗出,以致刺激细胞增殖,并形成肿瘤。
⑶激素40年前就发现雌性激素可引起动物肿瘤。以后发现多数干扰内分泌器官功能的物质可使这些器官的肿瘤增多。雌激素的致癌机理尚不清楚,但很可能与促癌作用有关;一般认为需要长期在体内维持高水平激素才能在内分泌敏感器官中诱发肿瘤。孕妇使用人工合成的雌激素(已烯雌酚,DES)保胎时,可能使青春期女子发生阴道透明细胞癌。其机理相当复杂。
⑷免疫抑制剂免疫抑制过程从多方面影响肿瘤形成。硫唑嘌呤、6-巯基嘌呤等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血清均能使动物和人发生白血病或淋巴瘤,但很少发生实体肿瘤。环孢素A是近年器官移植中使用的免疫抑制剂,曾认为不致癌。但现已查明,使用过该药患者的淋巴瘤的发生率增高。
⑸固态物质啮齿动物皮下包埋塑料后,经过较长的潜伏期,可导致肉瘤形成。其化学成分并不重要,只要是薄片,即使是金属也和各种塑料同样可导致肿瘤形成。关键是大小和形状,而且光滑者比粗糙者更有效,有孔的比无孔的效果差。其作用机理可能是固态物质可对上皮成纤维细胞增殖提供基底。石棉和其他矿物粉尘,如铀矿或赤铁矿粉尘,可增强吸烟致肺癌的作用。
⑹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剂具有使啮齿动物肝脏中的过氧化物酶体增生的各种物质都可诱发肝肿瘤。已发现的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剂有,降血脂药物安妥明(对氯苯氧异丁酸乙酯Clofribate)、降脂异丙酯(fenofibrate)、gemfibrate、哌磺氯苯酸(tibric acid)、增塑剂二-(2-乙基己基)苯二甲酸酯和有机溶剂1,l,2-三氯乙烯。安妥明和二(2-乙基巴基)苯二甲酸酯对肝肿瘤有促进作用,但不能以促癌作用来概括这类物质的致癌机理。目前认为,肝过氧化物酶体及H202增多,可导致活性氧增多,发生信号转导作用,造成DNA损伤并启动致癌过程。
三、致癌物各种级别的黑名单是怎样的
致癌物是指能诱发人患癌的“坏物质”,它的范畴包括任何能增加人类患癌风险的化学、物理物质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开始了确定致癌物的工作,并于每年发布更新致癌因素的信息,最终,将致癌物分为了4个等级,其中不少与食物相关。
1级
烟草、酒精饮料、黄曲霉素、槟榔、中式咸鱼等明确有致癌作用的致癌物。
大家生活中可能觉得吸烟喝酒没有大碍,但是日积月累就可能成为癌症的“元凶”。
黄曲霉素则主要存在于霉变的坚果、大米和玉米等,吃这些食物时一定要注意清洗和储存得当。
另外,如果饮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过一两,女性不要超过0.5两。
2级
丙烯酰胺、铅、4-甲基咪唑等可能性较高的致癌物质。
这类物质在动物实验已证实有明确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证据还比较有限。
生活中如果经常采用高温油炸、高温油烟烹制食物,接触到丙烯酰胺的机会就比较大,应尽量避免。(还有一类是2B级致癌物,指的是可能性较低的致癌物质,其可能性在动物和人群的证据都不足。)
3级
苏丹红色素、胆固醇、*、三聚氰胺、糖精等尚不能分类的致癌物。
这类物质动物和人群研究的致癌证据都不充分,或动物实验证据充分,但人群研究则明确无致癌作用。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食物可以不顾数量放心吃,因为它们虽然不致癌,但可以带来其他健康风险。
4级
致癌物中还有第4级,指相关研究中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食物中属于此类的物质较少。
“4个等级的致癌物,在饮食中的‘伤害’不可一概而论”,钟凯说,1级和2A级致癌物要尽量避免,2B级致癌物无需过度紧张,对于3级和4级致癌物,更加不用担心,因为目前的研究中没有发现它们可以致癌。
四、我们对致癌食物的认识误区有哪些
如今,食品安全问题堪忧,老百姓对于致癌食物可谓是“谈癌色变”。不少人甚至在看到某种食物致癌后,就将该食物列入“黑名单”,不再食用。
钟凯说,大家对此其实不用过于恐慌,有致癌风险并不意味着一定致癌。
第一,“剂量”决定毒性,食物中的致癌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会使身体“中毒”。比如,吃了一个烂花生,不可能马上得肝癌,但如果油炸食品、烧烤天天吃,时间长了势必会导致身体“起火”,这就很可能会和癌症挂上钩;
第二,很多“致癌传言”经不起推敲。比如传言“牛奶致癌”,“带饭引发胃癌”,“微波食物致癌”等,这些都是科学性错误引起的。癌症的成因是基因遗传、不良的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致癌物。
虽然说吃了肯定致癌的具体某种食物并不存在,但不当的饮食习惯确实会增加癌症风险,而这恰是更值得我们关注的。
相关研究表明,30%的癌症是饮食不当造成的,常见的有:蔬菜水果吃得少、烹调方法不科学、进食方式不合理、高脂肪食品吃得多等,而这些都会增加患直肠癌、胃癌、肺癌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