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一)治疗治疗原则是积极治疗原发病,有效地纠正低氧血症,尽快消除肺间质和肺泡内水肿。
1、给氧PaO2在9.33~10.66kPa(70~80mmHg)时即可开始鼻管给氧。但随病情进展,用普通给氧方法不能纠正低氧血症,而需正压给氧。一般在PaO2低于7.99kPa(60mmHg),使用鼻导管输氧无效的情况下,而呼吸窘迫明显,应及时采用正压给氧,常用正压给氧方法是用呼吸道持续正压(CPAP)和呼吸末正压呼吸(PEEP)。治疗ARDS时呼吸机应用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用定容型呼吸机为宜,可使潮气量保持相对恒定。呼吸机顺应性要小[治疗小婴儿ARDS时宜小于0.098kPa/m2(1cmH2O/m2)]。
(2)选择频率稍快,适当延长吸气时间,以利肺泡内气体分布均匀,呼吸比宜选1∶(1~1.25)。
(3)宜及早应用镇静药或肌松弛剂以减少肺部气压伤发生率。
2、控制液体入量严格限制液量十分重要。由于ARDS时肺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加之休克治疗时常需扩容。体内液体较多,故必须严格控制液量,一般每天可按1000~1200ml/m2,并注意给一定比例的胶体液,以提高胶体渗透压,可输血浆、人血白蛋白、新鲜血。应尽量避免用库存血。
3、改善微循环和心血管功能当有血管痉挛、血流灌注不良时可用胆碱能神经阻滞药和α受体阻滞药,如阿托品、山莨菪碱、酚妥拉明等;肝素和低分子右旋糖酐,某些活血化瘀的中药对改善微循环和防止微血栓形成有益;利尿药对消除肺水肿有显著作用;如患儿伴有心功能不全时,可用快速洋地黄制剂以改善心功能。
4、肾上腺皮质激素其对本病的作用尚有争论,但激素可改善毛细血管通透性,减轻肺水肿,消除炎症反应,并可促进表面活性物质的形成。一般用氢化可的松10~30mg/(kg·d),每6小时1次,原则是大剂量、短时间,一般不超过48h,有时可取得良好疗效。
5、其他治疗包括积极治疗基础病变及控制感染,精心护理,加强呼吸道管理,维持营养,密切注意应用机械通气的并发症等。近年来在抢救ARDS时成功应用的疗法尚有:
(1)高频通气(HFV)和常频/高频混合通气(C-HFV)。
(2)体外膜氧疗法(ECHO)。
(3)外源性表面活性物质应用,北京、上海已成功地用牛或猪肺泡表面活性物质抢救ARDS及新生儿RDS的报告。
(4)血液过滤法(hemofiltration),用来清除血液内血管活性物质和自由基等。
(二)预后由于呼吸衰竭和病情进展很快,预后较差,病死率可高达50%;熟悉掌握插管和机械通气技术,加强呼吸道管理,积极治疗合并症可提高治愈率。虽然存活者肺容量和肺顺应性可接近正常,但大多数ARDS病人仍可能遗留不同程度肺间质性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