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肿瘤伴发的精神障碍治疗前的注意事项
(一)治疗
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对所有疾病的治疗原则,颅内肿瘤的处理也不例外。治疗愈早,效果愈好。治疗方法包括手术、放射治疗、化学治疗、中医中药、免疫治疗等,应针对精神症状选择高效价而毒副作用小的抗精神病药物。用药剂量不宜过大,尤其在术后及放疗、化疗中,伴有癫痫的患者应监测血药浓度。
一般颅内肿瘤的治疗以手术摘除为主,一旦确诊应尽早进行。手术可改善躯体和神经症状。目前由于手术技术的改进,过去无法触及的部位新生物也可手术摘除一部分。脑膜瘤易于手术取出,但手术时出血较多,应及时处理。在脑实质中生长的星状胶质瘤,手术是姑息的,但可确定肿瘤的性质,解除一些症状。有些星状胶质瘤部分切除后,可使症状取得多年缓解。
一些恶性肿瘤,如转移癌,高度浸润生长的多形性成胶质细胞瘤,手术可致脑组织水肿,导致功能残废加重,则一般不考虑外科治疗。如为孤立癌可切除。
放射治疗和化疗需要有关专家指导下进行,已知化疗对颅内肉瘤是有效的。一些症状与脑水肿有关,地塞米松有效。
不论肿瘤的类型或预后如何,医生均应给患者和其家属高度关怀,并给予情感支持,对焦虑、抑郁、兴奋、易激惹、木僵等症状,应给以适当的精神药物,控制精神症状。但剂量不宜过大,因器质性脑疾病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低。短期给予抗精神病药物,如奋乃静、氯丙嗪等。注意与减压措施同时进行,因这些精神症状系由颅压增高所引起。
(二)预后
根据肿瘤性质,恶性肿瘤预后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