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检查方法
我国的弱视的标准为患者的矫正视力小于或者等于零点八或两眼的视力差大于视力表的两行。弱视是一种会严重危害儿童的眼部功能的一种眼病,如过弱视不及时的进行治疗会引起弱视的加重,情况严重的患者甚至有失明的情况。
引发弱视的原因,主要有发生于患者的单眼的斜视性弱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儿。患者的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会造成屈光参差性弱视,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所引发的屈光不正性弱视,以及废用型弱视和先天性、器质性弱视。
对于弱视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患者的视力检查。患者的视力与弱视有很大的联系,患者也要进行外眼及眼底检查,是否有器质性的病变,屈光检查、斜视检查、固视性质检查、双眼单视检查也是需要检查的项目,除此之外,患者还应该对视网膜对应、融合功能以及立体视觉的检查。
患者患有弱视后,最主要的症状就是视力和屈光的异常,其中,远视眼占的比重多,近视出现轻度弱视的多,分读困难也是弱视的一个明显的特征,弱视一般只会发生在小于九岁的幼儿,在此发展时期若出现斜视或形觉丧失等原因可导致弱视,九岁以后的患者很少见,弱视植发生于患者的单眼,弱视较深者由于黄斑固视能力差,而常以黄斑旁的网膜代替黄斑作固视。
对于弱视的治疗,通常需要消除抑制并提高患者的视力,并矫正患者的眼位,训练黄斑固视和融合功能也是一种治疗的手段,可以使患者恢复两眼视功能。弱视的治疗效果在患者5~6岁时较好,8岁后的治疗较差;治疗手段以中心固视为佳,而旁中心固视则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