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管插管禁忌症
气管插管术是急救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技术,在患者出现突然的自主呼吸停止,自身氧供给不能获得机体的满足,急性呼吸衰竭等情况中获得了相当广泛的使用,大大降低了患者病死率。不过,气管插管也不是万能的,也存在自己的适用范围和禁忌症。那么,气管插管禁忌症有哪些?
气管插管术适应症
1、呼吸功能不全或呼吸衰竭,需加压给氧和辅助呼吸者。
2、全身麻醉时便于呼吸道管理和气管内给药。
3、心跳呼吸骤停行心肺脑复苏者。
4、呼吸道分泌物不能自行咳出,需气管内吸引者。
5、胃内容物反流误吸入肺内,需气管内吸引者。
6、婴幼儿气管切开前需气管内插管定位者。
气管插管术禁忌症
1、绝对禁忌证:喉水肿、急性喉炎、喉头黏膜下血肿、插管创伤可引起严重出血,除非患者急救,否则以上情况下禁忌气管内插管。
2、相对禁忌证:
1)呼吸道不全梗阻者有插管适应证,但禁忌快速诱导插管。
2)并存出血性血液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症等)者,插管创伤易导致喉头、声门或气管黏膜下出血或血肿,继发呼吸道急性梗阻。
3)主动脉瘤压迫气管者,插管可能导致动脉瘤破裂,为相对禁忌证。如果需要施行气管插管,动作需熟练、轻巧,避免意外创伤。
4)鼻道不通畅鼻咽部纤维血管瘤、鼻息肉或有反复鼻出血史者,禁忌经鼻气管内插管。
5)操作者对插管基本知识未掌握、插管技术不熟练或插管设备不完善者,应列为相对禁忌证。